商鞅變法到底「變」了什麼,使秦國由一個落后的小國,變得強大?

草莓粉碎机 2023/07/14 檢舉 我要評論

說到春秋戰國的歷史,繞不開一個至關重要的人物—— 商鞅,商鞅本是衛國國君的遠房宗族,稱為 公孫鞅,又稱為衛鞅。

在商鞅未到秦國前,曾在魏國國相 公叔痤家當過家臣,他深受法家李悝、吳起等人的影響,很喜愛「刑名之學」,

不過公叔痤這個人有些自私,他擔心吳起會威脅自己的相位,總是變著法地排擠吳起,

這也使得他雖然早就發現了 公孫鞅的才華,可直到 自己病重時才向魏惠王推薦公孫鞅,這樣他既能給自己博得薦賢之名,也避免了公孫鞅影響自己的利益,

要知道在 戰國初期,魏國的政治地位要遠高于其他的諸侯國,但因為公叔痤這一小心思,

導致魏國流失了不少人才,尤其給了 四處搜求人才的秦國一個大好的機會。

公叔痤臨死前要求魏惠王任用公孫鞅為相,不然就把他殺死,不要讓他離開魏國,不過魏惠王沒有聽。

公孫鞅在公叔痤死后,聽說秦孝公求賢,于是他在埋葬完公叔痤之后, 就投奔到了秦國

當時的秦國是什麼情況呢?

秦國在春秋時期,嘗試過東進,為了將來能與中原各諸侯國友好相處,

秦穆公還與當時力量強大的晉國聯姻,求娶了晉獻公的女兒,并一度積極參與中原事務,

「秦晉之好」這個成語便來源于此,

不過,秦國在與晉國聯軍圍攻鄭國時,秦穆公因聽信了鄭國大臣燭之武的話, 單方面退了兵

導致秦國與晉國的關系出現了裂痕,

不久,秦穆公又貿然東進攻打鄭國,路過洛邑王城時,周王在北門觀看,

當時還是個幼童的王孫滿,就料定秦軍士兵們都脫去頭盔、行軍散漫,此戰必敗,

果不其然,秦軍行至崤山,被晉襄公率軍成功設伏,三將被俘,全軍覆沒。

自此,晉國就 卡住了關中通向中原的咽喉要道崤函地區,所以秦國一直未能東進,只好向西發展,

後來有很長一段時間,秦國過得很低調,遠不如楚國那樣躍躍欲試。

秦國「崤山之戰」的失敗,讓秦穆公深刻地吸取了教訓,其實早在秦穆公東進前,他就開始四處搜羅人才了,而且與其他諸侯國不同,秦國一直在 重用客卿(春秋時期各國官吏的來源,特別是國家的高級職官,主要來自世襲的本國官員

這為後來秦國的強大打下了相當大的基礎,比如生活在西戎的晉國人由余、虞國大夫百里奚、宋國人蹇叔、晉國人來丕豹、公孫支,

秦國能夠順利西進、開辟國土千余里,離不開這些客卿的功勞,

不過, 也因為秦國地處西陲,在文化上還是有些落后于中原的,秦穆公死時用了177人為他殉葬,其中還包括三名「良臣」,如此毀滅人才,

如此毀滅人才,這也使得秦國有一段時間無大作為。

其實在商鞅變法之前,秦國也進行過一些改革,也是有重大意義的,

比如,秦簡公七年(公元前408年)的 「初租禾」制,承認土地的私人占有合法化,用 實物地租代替力役地租;

又如,秦獻公元年(公元前384年)的 「止從死」的法令, 廢除了人殉制度

再如,秦獻公十年,實行 「什伍制」的措施, 打散了國人與野人的區別(國是指國都,野是指農村,野人的社會地位不似今日都是國家的公民,野人地位比國人低),

十家為什,五家為伍,什有什長,伍有伍長,統統編入戶籍,使所有的人都成了國家的「民」,即所有的百姓,在法律面前都是地位平等的。

秦獻公時期還繼續推行「縣制」,縣官是由朝廷派專人治理,而不像晉國是卿大夫家臣管理。

這些改革其實為後來「商鞅變法」打下了穩定的基礎。

商鞅變法究竟「變」了什麼?

商鞅到了秦國之后,先是投奔到了秦孝公(秦獻公之子)的親信 景監門下,

并通過景監的門路,見到了秦孝公。

剛開始商鞅在秦孝公那里也碰了壁,他本想用「帝業」和「王業」說動秦孝公,可秦孝公根本就不感興趣,

于是在商鞅第三次見到秦孝公后,用「霸業」才說動了秦孝公,此后兩人「相見恨晚」一連交談了很多天,

在這之后,秦孝公決定任用商鞅實行變法。

商鞅在秦國的第一次變法

商鞅第一次變法是在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這次變法的主要內容有:

1.頒布法津,制定連坐法。

商鞅把李悝的《法經》帶到了秦國,并把「法」改為「律」,還增加了 連坐法

什麼是「連坐法」?

我們前面說到「什伍制」是十家為什、五家為伍,如今商鞅在這一制度里加進了 相互監督的連坐制,

舉例來說,若是一「伍」中,若有一家有罪,那麼其他四家就要揭發,倘若不然,整個「伍」都要連坐同罪。

為了加強這一律法,商鞅規定:

不揭發的人就要被「腰斬」,

揭發的人會得到同斬敵首級戰功一樣的賞賜,

窩藏罪人則與降敵罪論處(降敵罪本人斬首,全家罰為刑徒作苦役)。

這就是嚴酷的「連坐罪」。

2.獎勵軍功,頒行按軍功受賞的二十等爵制。

為鼓勵秦軍作戰勇猛,商鞅規定斬得敵人甲士首級一顆的,賞給爵位一級,爵位從一級到二十級,而官爵的提升與斬首級數相稱,不同爵位享受的待遇和特權自然也是各有不同,

爵位高的人若是犯了法,還可以用爵位相抵,

比如一級爵位的人犯了刑法,那就貶為二級,若是二級或以下的人犯了刑法,則就取消爵位,

重要的是,即使是貴族出身,若是沒立過戰功那就不能獲得爵位,也不能享受特權,

可想而知這對世襲爵位的舊貴族來說,是多麼大的一個打擊。

3.重農抑末,發展農業生產

重農的意思,比較好理解,商鞅根據秦國地廣人稀、荒地多的特點,把重點放在 開墾荒地,擴大耕地面積來發展農業生產方面。

此外,商鞅還極力反對「虱官」,在《商君書》中有這麼一句:國無禮樂虱官必強……虱官生必削。

所謂「虱官」,即針對農﹑商﹑官三者,國之」常官「(正常職業分工)中的生產、販賣華而不實、娛樂用途的物品的職業,一般存在于商業和手工業中。

亮點是,商鞅為了發展農業,除制定相關的獎勵措施外,還規定: 凡是一家有兩個以上的成年男子,必須分家,各立戶頭,否則就要出加倍的賦稅和勞役

這就使得成年男子就不能再賴在游手好閑了,成為戶主后只能努力勞作。

商鞅為了擴大秦國人口,還不斷向地少人多的三晉招人來秦國墾荒,秦國給他們房和地,他們不用承擔徭役、不用參戰,10年內不交納賦稅。

這樣的話,秦國首先就解決了糧食問題,之后又解決了兵源問題,

士兵們不用在耕種和打仗之間來回奔波,精力就會更加集中,這一條法令可真了不起!

這是商鞅第一次變法的主要內容,不過由于觸犯了舊貴族的利益,遭到他們的強烈抵制,商鞅還是多少有些沒有施展開手腳。

不過秦國在這次變法后,國力大增,

秦孝公在對外作戰時也不斷取得勝利, 吃到了甜頭就更加堅定變法的決心,他再次提拔了商鞅的官職,強力支持他繼續變法。

商鞅在秦國的第二次變法

秦孝公十二年,商鞅把秦國的國都從櫟陽遷到咸陽,進行第二次變法,其內容主要有:

1.「為田開阡陌封疆」,廢除舊的井田制

「阡陌」,是指1000 畝和100畝田頭上的田界。

「封疆」,是指田界上的封土堆。

在舊有的井田制中,寬1步、長100步為一畝,百畝就是長寬各100步,

商鞅將舊有的「田界」破除,設立新的田界,改成240步為一畝,這些田也不再收回。

2.推行縣制

商鞅繼續推行縣制,設立縣尉——縣令是一縣之長,縣丞掌管民政,縣尉掌管軍事和治安,縣一級的令、丞、尉直接由朝廷任免。

這樣地方上的行政權、兵權就集中于朝廷,中央集權的封建政治體制,就建立了起來。

3.統一度量衡,「平斗桶權衡丈尺」

這一措施是在秦孝公十八年進行的,統一度量衡器的目的,是為了便于征收賦稅和給官吏發俸祿,這也有利于商業的發展——這一年,商鞅向頒發了一升的標準量器,即 「商鞅銅方升」(現藏于上海博物館)。

4.按戶征收丁口軍賦

秦孝公十四年,「初為賦」。

賦,是指軍賦,是按戶頭上人口征收的,這一措施的目的是,限制游食之民。雖不種地的游民,也要繳納, 此外也是為了限制權貴之家豢養食客,防止他們造成國家的對抗力量。

5.革除落后的風俗,「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

前面說到秦國地處西陲,文化上較中原落后,保留了很多原始部落的習俗,當時中原人看不上秦國也有這些原因,

為此,商鞅將這些習俗統統革掉了,比如全家人不分男女老幼同居一室。

6.焚燒儒家經典,禁止游說之士

據《韓非子》所說,商鞅還教秦孝公焚書,而不是自秦始皇開始。

商鞅是法家,與儒家的老套思想不相容,故將儒家的典籍加以禁止,商鞅的目的是要把人們的思想用封建的法制統一起來,以達到「 國俗可化而民從制」的目的。

以上便是商鞅第二次變法的主要內容。

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雷厲風行地推行推行新法達18年,取得巨大成功,在春秋戰國時期,可謂是將「變法」進行得很徹底,

使秦國由一個落后的、被東方各國看不起的國家,變成七雄中最強的國家。

可惜的是,秦孝公死后,反對變法的舊貴族開始攻擊商鞅,誣陷他謀反,

商鞅逃跑未成,遭車裂而死,其妻也未能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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