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的官員系統里,六部尚書和八大總督,都屬于頂層級別,不但品級高,而且有實權。如果把六部尚書和八大總督來相提并論,誰的品級更高、實權更大呢?
這真是一個有趣的問題。
我們首先來看品級。
在清朝時期,六部尚書分別是吏部尚書、戶部尚書、禮部尚書、兵部尚書、刑部尚書、工部尚書,是各個部門的最高長官。他們的品級是從一品。
八大總督分別是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兩廣總督、閩浙總督、湖廣總督、陜甘總督、四川總督、云貴總督(不含清朝末年才設置的東三省總督,以及沒有地方職權的漕運總督和河道總督),統管一省或兩省的軍事、行政大權。他們的品級在正常情況下,是正二品。不過,由于他們一般會加授兵部尚書、督察院右都御史銜,提高了半個級別,為從一品。
所以,在正常情況下,六部尚書的級別高于八大總督。當八大總督加授兵部尚書、督察院右都御史銜后,就與六部尚書平起平坐了。
接著來看實權。
六部尚書是京官,掌握著朝廷里的實際權力,甚至超過了比他們級別更高的殿閣大學士。殿閣大學士屬于虛職,只有兼管某部之后,才能獲得一定職權。所以,在京城里,六部尚書是橫著走的主兒,別人輕易不敢招惹。
八大總督是地方官,掌握著地方上的實際權力,被稱為「封疆大吏」。如果放在春秋戰國時期,八大總督幾乎相當于各路諸侯;如果放在唐朝,八大總督與節度使相差無幾。
所以,在地方上,八大總督也是扮演著「人擋殺人,佛擋殺佛」的角色,所到之處別人都是躲得遠遠的。如果要比較六部尚書和八大總督的職權大小,就得把清朝分成兩部分:中期以前,晚期。
在清朝前期和中期,六部尚書和八大總督雖然各管各的,井水不犯河水,但在朝廷里的話語權是不一樣的。或者可以說,那時候六部尚書手里的實權略高于八大總督。
特別是吏部尚書,被視為六部尚書之首,被譽為「天官」,掌管著官員資料以及人事任免權,影響著很多官員的仕途。雖然吏部尚書決定不了八大總督的任免,可八大總督下面的許多大大小小官員的仕途前程,都掌握在吏部尚書手里。八大總督要想繼續在圈子里混,得依賴手下的大小官員,自然要想方設法討好吏部尚書。
此外,戶部尚書、禮部尚書、兵部尚書、刑部尚書、工部尚書個個都不是好惹的,都能在一方面或者幾個方面對地方上的官員產生很大的影響。
地方上要修建什麼工程,不得工部尚書首肯?地方上差錢用了,不得戶部尚書撥款?地方上想多一個舉人、秀才的名額,不得向禮部尚書說好話?地方上要辦什麼案子,不得找刑部尚書商量一下以免被駁回?地方上想調兵遣將,不得問一問兵部尚書的意思?反之,六部尚書只要不出京的話,真沒有多少用得上八大總督的地方。
到了清朝晚期,朝廷的話語權格局發生了微妙的變化。那時候,隨著湘軍、淮軍的崛起,以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張之洞等人為代表的各大總督有了更大的實權,在許多方面架空了朝廷,以至于朝廷在人權、事權等方面的重大事項上,都需要征詢各大總督的建議。比如,慈禧太后在怎樣處理原兩江總督何桂清、要不要出兵西北邊疆、北洋水師的組建等重要問題上,都專門下旨給八大總督,廣泛征求他們的意見。八大總督的意見,直接影響了朝廷的決策。
這時候,六部尚書的實權明顯不及八大總督了。原因很簡單,八大總督想推薦巡撫以下的地方官員、想辦什麼案子、想在轄區修建一條鐵路、想調動一支軍隊、想給本省增加幾個舉人名額、想拓寬一下財源,也就是給朝廷打一份報告的事情。只要不是太離譜,朝廷幾乎都會同意。其實,就算朝廷不同意,八大總督在背地里悄悄實施的案例也非常多。對此,朝廷毫無辦法。
到了1900年八國聯軍侵華時,幾個東南地區的總督、巡撫甚至與洋人勾結,搞出了一個「東南互保」協定,拒絕了慈禧太后要求他們派兵勤王的命令,將總督、巡撫的實權發揮到了極致。
慈禧太后又能怎樣?還不是「打落牙齒和血吞」,事后還得追認「東南互保」屬于合法行為。